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110年6月14日止,消費者購買能源效率1級或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可向任一國稅局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申請節能家電退稅,除填寫電器的廠牌、品名及型號外,還必需填寫電器的製造號碼,因各家廠商的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編列規則不同,實務上常有申請人填寫錯誤或不完整之情形,國稅局需通知申請人提供資料佐證而延誤退稅時效。請申請人於申請時一併檢附載有商品製造號碼(或機械號碼)的產品保固書影本,或打印於商品機體上之商品標示資料,以利國稅局核對加速審查速度,民眾可更早領到退稅款。民眾倘採線上申請方式時,亦得於網頁上將統一發票、收據及商品保證書(或載有商品機械號碼或製造號碼之商品標示資料)以符合規定之檔案格式上傳。另為避免退稅支票遺失及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現之不便,請民眾儘量使用直撥退稅收取退稅款,省時又方便。
詳情請連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 )查詢,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南投分局銷售稅課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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