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卜蜂集團欲入股日盛金控,金管會在9月30日正式駁回,再度引發金融圈對「產金分離」政策的探討。金融圈人士點出,早期台灣商業銀行股東皆來自產業,並沒有金融業,現在去限制沒道理,更大的問題是,現在限制產業入股銀行,若是未來銀行面臨資本適足率不足、需要增資時,產業不能進來,只能銀行接手,金管會是否還能堅持住此政策?「產金分離」應該是個案而不能變成通案。
產金分離議題早在2018年時台銀前總座、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執行長蕭長瑞就曾發表過論述「產金、金金分離 真能像摩西一樣分紅海嗎?」文中就提到,早在1991年、還沒有產金分離政策時,商業銀行本來就是產業或個人投資,產業投資銀行並不是問題,當時銀行法第25條限制持股原則上不得超過5%,最高不得超過15%。
而2009年後開始有產金分離政策,也就是金融機構股權不能過度集中有產業背景的大股東,只要持有金融機構股權逾10%,金管會就可以審查其大股東適格性。主要是擔心產業把持金融業的話,會有掏空問題,但金融業人士認為,怕掏空的話,不管是產業還是金融業入股都有風險,這是日常就要監理了,產金分離,銀行就不會搞鬼嗎?
且現在限制在10%,也有規避方法,比如說分散股東每人持股不超過10%就可以。銀行重要的不是誰能買到,而是誰經營。現在為了怕產業接手,假設銀行未來面臨資本適足率不足、增資有困難時,原股東又不願增資時誰接手?且銀行間投資相互投資要扣自有資本,也會回到古早時期銀行間相互持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