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措施延長2年至114年6月14日,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000元,該分局說明,民眾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使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線上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免憑證及讀卡機,只要登錄買受人資訊、電器產品及憑證之資訊,並拍照上傳買受人退稅帳戶存摺封面、紙本發票(收據,取得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免附)、電器產品保固書,免臨櫃申辦即可完成退稅申請。
該分局鼓勵民眾線上申請退稅,民眾免臨櫃申辦、免排隊等候,用電腦、手機、平板電腦隨時隨地皆可申請,不僅簡單操作方便,又能快速審核,縮短退稅時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銷售稅課 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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