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扣(免)繳憑單資料,應審核無誤後再行傳輸,以免有短漏報情事,而遭受處罰

稅務會審 2020-12-2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109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自明(110)年1月1日至2月1日止,申報單位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安裝「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程式,於申報期間利用網路辦理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除免檢附紙本申報資料(信託所得申報書除外)、享有24小時服務及申報期限內可多次上傳更正申報之優點外,還能初步檢核申報資料之正確性,以減少人工錯誤,省時又便利。
該分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採網路申報扣(免)繳憑單資料時,應依序產生申報資料檔及資料審核處理等步驟,經審核無誤後再行傳輸。經上傳成功後,倘因更正而需再次上傳時,應注意該申報資料之完整性,避免後次申報資料覆蓋前次申報資料,致短報或漏報而遭受處罰。
扣繳義務人如有任何憑單申報之問題, 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洪鈺珒
電話:(04)2258818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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