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2年5月19日台財稅字第11200561171號 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有關期貨經理事業及期貨顧問事業經營專屬本業收入範圍相關規定 文章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0645&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