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稽徵機關核發遺產稅或贈與稅各項證明書後,利害關係人得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etax.nat.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經註冊之健保卡線上申辦或就近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辦理申請補發該項證明書。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申請補發遺產稅或贈與稅各項證明書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1、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如為外籍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申請人為大陸地區人民,則應檢附經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正本。2、利害關係證明文件。3、申請補發遺產稅各項證明書或被繼承人生前贈與資料,應另檢附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等影本),如死亡人為非中華民國國民或經常居住於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應檢附國外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並經我國當地駐外機構簽證。4、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檢附委託書或授權書、委託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應由委託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該影本將留存備查。
如對本項作業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營所遺贈稅課紀淑英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