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海關稽核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規定」第1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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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09年9月17日台關業字第1091021624號

修正「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海關稽核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規定」第1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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