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第2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12-17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0年12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000061701號

修正「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第2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