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財政部。
二、訂定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電話:(02)23227560。
(四)傳真:(02)23419420。
(五)電子郵件:hsllee@mail.mof.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