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為達成節能減紙愛地球之目標,財政部賡續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111年度符合下列2項條件者,除所得人要求填發憑單外,憑單填發單位可免填發各式憑單予所得人: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12年2月6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111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倘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憑單填發單位仍應於112年2月15日前,填發111年度各式憑單予所得人。
該分局貼心提醒,納稅義務人因憑單免填發措施未收到憑單,但有需要者,仍可於112年5月利用下列方式查詢所得歸戶資料,權益不受影響:
一、以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電話認證或查詢碼加上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查詢。
二、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可參考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
三、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臨櫃查詢。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林家伃
聯絡電話:04-25291040分機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