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局將自111年4月1日起針對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常見之違章態樣加強查核:
- 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 銷售貨物或勞務短漏開統一發票或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
- 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 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
- 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 營業人無零稅率規定之適用,卻誤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
該局說明,今年將賡續查核醫療院所、夜店、夜市、食品業及高人氣聲量店家(含排隊名店、媒體報導關注店家)等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及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等情事,以維護營業稅稅籍之正確與完整,掌握稅源並遏止逃漏。
該局特別呼籲,請營業人自我檢視,如有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致有違章漏稅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蔡明志
電話:(04)23051111轉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