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缺失挨罰1,000萬元兆豐銀回應了

新聞媒體 2021-06-09

兆豐銀行於104至108年間發生人頭詐貸炒房案,遭金管會重罰,兆豐銀行表示,此為...
兆豐銀行於104至108年間發生人頭詐貸炒房案,遭金管會重罰,兆豐銀行表示,此為舊案,是銀行主動發現異常後向主管機關通報,並向檢調單位請求協助調查。圖/本報資料照片

兆豐金控(2886)旗下兆豐銀行,因房貸缺失今天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兆豐銀行於今天(8日)晚間發布聲明指出,該案為舊案,兆豐銀發現後即刻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並向檢調單位請求協助調查,在發現石姓行員不法相關事證後,已將該員解雇及起訴,並採四大措施杜絕類似避弊端。

金管會調查兆豐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有28戶房貸疑似有人頭戶貸款,核貸金額達3.5億元,因此依銀行法重罰兆豐銀1,000萬元。兆豐銀指出,此案為發生在2015年至2019年的舊案,兆豐銀發現異常後主動通報金管會與檢調,經過深入檢討,兆豐銀就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管理等面向,採取多項加強措施,嚴加防範,以杜絕類似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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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大措施包括,一、建置系統自動檢核人頭戶態樣,定期教育訓練,加強行員徵信技巧;二、建置同質性物件訪價查詢系統(e-Map),以避免取價不客觀;三、建立貸後資金檢核制度,並以報表管理複查買賣價格真實性及還款方式與來源是否異常;四、將不良地政士建檔管理,由系統管控。

兆豐銀表示,為防堵人頭戶貸款,兆豐銀參照洗錢防制交易監控模式,建置系統追蹤撥款資金流向及還款來源是否異常,並結合聯徵等內外部資料建置預警機制,動態管理客戶信用變化情況;另就同一案源執行分散承辦人員辦理政策,並定期檢視消金經辦、審核人員及地政士的授信案品質,對承辦案件逾放比率異常者,即時採行因應措施,以強化內稽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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