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購物免稅額度12/15由6萬增至10萬元

新聞媒體 2020-06-25

為振興離島觀光產業,財政部近日修正相關規定,放寬旅客在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購買菸酒以外的貨物帶回台灣或其他離島地區,免稅額度將由新台幣6萬提高至10萬元,預定12月15日生效實施。

根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旅客在離島免稅商店購物,隨身攜帶回台灣本島或其他離島地區的免稅品項、數量、金額具有一定限制,其中,菸、酒之外的貨品,原先免稅金額為6萬元,近日修法提高為10萬元,換算增加了2/3額度。

關務署官員表示,考量業者需要一段系統調整及建置時間,因此訂在12月15日才正式上路;免稅金額提高後,不僅旅客可享受的免稅額度更高,也可望帶動免稅商店營業額,同時為地方政府帶來更高的權利金收入,可達三贏。

對外界有聲音建議,隨國內進入振興階段,積極鼓勵離島等國內旅遊,是否考慮將實施期限提前。

關務署官員回應,免稅額度提高修法,其實早在2018年11月就已經對外預告,因為事涉多達14個機關及許多業者,經過一段很長時間研議,直到今年上半年才得出最後結果,且相關規定已經正式在6月16日公告、18日生效,難再修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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