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告函釋指出,刷信用卡可將雲端無實體發票存在該卡,若有中獎,只要是統一發票的四獎、五獎、六獎,還有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與百元獎,等於是4千元以下獎項,皆可直接匯入信用卡。
官員表示,過去彩券獎金課稅門檻為2千元,考慮到稽徵行政的簡便性,僅限免稅的發票五、六獎,還有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與百元獎可直匯信用卡。
立委去年4月初指出,1979年訂定的機會中獎獎金課稅門檻為2千元,但當年的2千元購買力已是4,968元水準,因此要求財政部依據物價調漲重新檢討課稅門檻。
財政部順應立院決議,自2019年12月提高發票與彩券獎金課稅門檻,從2千元一舉提高到5千元。官員指出,考慮到信用卡直匯規定是以課稅門檻為基準,因此本次公告函釋、開放四獎,有效增加民眾運用信用卡儲存發票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