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預告12月召開聽證會議廣徵各界意見
經濟部說明112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詳如附表)重點如下:
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採一年二期,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費率,平均微降1~3%,第一期平均費率為每度4.4045元。
二、風力發電: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另考量浮動式離岸風電的成本資訊有限,在技術發展尚存變異性與不確定下,暫不區分浮動式離岸風電分類。
三、生質能發電:因應國內發展燃煤機組轉型為生質能專燒電廠規劃,及其應用料源之型態,新增「農林植物」躉購費率類別,躉購費率每度3.1187元;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部分,除持續鼓勵國內畜牧場設置外,亦配合未來採共消化型態之沼氣發電案場增加,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7.0089元;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2.8066元。
四、廢棄物發電: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農業廢棄物部分,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五、小水力發電:增訂不及500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8936元;500瓩以上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每度4.2285元;2MW以上,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2.8599元。
六、地熱發電:不及2MW容量級距部分,躉購費率為每度5.9406元;2MW以上部分,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5.1956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表示,除延續111年度各項加成獎勵機制外,為持續提供多元設置誘因及加速推動設置,112年度獎勵配套機制增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一、基於台電公司加強電力網均化成本具有各類再生能源適用性,故一致化予以反映外加費率。
二、為反映太陽光電共同升壓站分期併網之特性,在總收益相同之原則下,減輕升壓站業者初期還款之壓力,將升壓站相關額外費率納入使用率因素加以調整。
三、考量電業商業營運模式,調整太陽光電第一型發電設備的躉購費率寬限期起算始點為取得「籌設許可」之日,以達設置案場加速推動之效。
經濟部最後表示,112年度躉購費率草案歷經2場次審定會議、9場次分組會議(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各3個場次)縝密討論,並規劃於111年12月6日及12月12日召開「112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會議,歡迎社會各界參與並提供寶貴意見,後續將再召開審定會針對各界意見予以討論,並加速完成審定作業及公告程序,以利再生能源業者進行投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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