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10條、第11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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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0年2月17日台財稅字第10904654020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10條、第11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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