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隔離檢疫者7稅可延期申報綜所稅期限至6月底

新聞媒體 2021-05-06

國內疫情升溫,財政部今天宣布,民眾因遭隔離或檢疫,導致無法如期申報,最長可延後1個月報稅,範圍涵蓋7大稅目,其中,5月申報的綜所稅、營所稅及房屋稅,可延至6月30日申報。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全球疫情發展瞬息萬變,近期國內疫情再度升溫,正值報稅季,因此針對5月至7月需繳納的7項稅目,決定給予被隔離或檢疫者延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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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適用對象包含因武漢肺炎遭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身分為個人、企業負責人、公司主辦會計人員、受公司委託報稅的會計師、記帳士、報稅代理人等均適用。

今年5月至7月開徵的稅目共有7種,包括與民眾較為相關的5月綜所稅、營所稅及房屋稅,以及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7種稅目各可延長繳納15天至1個月繳納。

舉例來說,申報期限為5月1日至5月31日的綜所稅、營所稅及房屋稅,最晚可延長至6月30日繳納。

財政部表示,此次延長申報繳納期限的適用對象,免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展延申報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

樓美鐘表示,納稅人若因受疫情衝擊,導致無力繳稅,仍應如期申報,但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繳納金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繳清。

至於是否考慮比照去年,全面延長綜所稅、營所稅申報,降低國稅局群聚感染風險。樓美鐘表示,今年放寬手機報稅、新增行動門號認證登入功能,線上申報變得相當方便,加上觀察近日國稅局人潮也比往年少一些,因此暫不考慮全面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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