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利用金融機構帳戶直撥退稅,便捷又安全。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尚未申請採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直撥退稅者,可在每年5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於申報書第13頁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非申報期間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也可以向所轄或就近之國稅局索取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以上方式擇一,填妥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於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或郵局存簿儲金、劃撥儲金帳戶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附存摺封面影本,寄交營業(機關團體)地址所在國稅局即可。如此自申請年度開始,只要有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應退還稅款時,就會在退稅日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而且只需申請一次,往後皆可使用,非常方便。
該分局呼籲,採用「直撥退稅」絕對比支票退稅更快速、安全,不必擔心支票被冒領或遺失,也不用去銀行提兌,好處多多,歡迎多加利用喔!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武傳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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