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量反應措施實施多年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並非計畫性缺電
針對外界關切需量反應措施與缺電有關,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自68年起推動,行之有年,且是如日本、韓國、美國、英國等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之作法,台電強調,需量反應並非強制用戶限電,而是透過以電費扣減為誘因,讓用戶自由選擇參加,對用戶來說,有減少電費的誘因,對整體供電來說,則有強化移轉或減少夜尖峰用電的效益,與缺電無關。
台電說明,台電公司自68年起推動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管理用電,起初先以「時間電價」機制作為措施,至76年時又擴大增訂「可停電力」方案,並於95年7月改為「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台電後續也持續精進推動多元方案加強成效。
近期網傳「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彈性夜減型」公告,也是今(111)年推出多元需量反應方案的一環,其特色是讓用戶可以在夜晚尖峰時間,自由選擇抑低2、3或4個小時,並依時段差異給予不同電費回饋。為使用戶儘早熟悉方案內容配合調整用電行為,本方案提前自今年3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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