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先前規定外幣計價的台股基金只允許外國人買,國人只能買新台幣計價的台股基金,但近期金管會已開放類全委保單在基於資產配置可以投資以外幣計價的台股基金,且法人仍有些搜資限制。
目前國內投信旗下投資國內有價證券為主的共同基金,除貨幣基金、指數股票基金及私募基金,所有其餘種類基金得於境內發行外幣級別且僅銷售予非居住民,但近期金管會開放以投資國內為主的股票型基金之外幣級別,也可以銷售予外幣投資保單全權委託投資帳戶。
投信投顧公會表示,之前金管會限制國人不可以買外幣級別的台股基金,是因為主管機關認為國內投資人買台股基金用新台幣買進即可,不必換成外幣,再用外幣買進以外幣計價的台股基金,如此不但費事,投資人還得承受匯兌風險。
此次開放主要是因為有些外幣投資保單的類全委保單,基於資產配置想投資台股基金,未來這些外幣投資保單即可以投資以國內有價證券為主的外幣級別共同基金。
金管會開放外幣投資保單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可以買進外幣級別的台股基金,但在函令中也指出,有關投資外幣級別國內股票型基金的外幣類全委保單,只限本國人投保,因此,投信和保險公司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中,必須約定保險公司應審核保戶的身分,及明定每一外幣全委保單帳戶投資台股基金外幣級別合計不得超過全委保單帳戶淨資產價值的5%;至於投信必須就該項限制納入投信內部制度中列入例行查核事項,並依相關央行規定向央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