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無形資產跨國移轉訂價規定上路,安永會計師周釧培昨(12)日提醒,外商公司要特別注意,若是將海外的專利或技術帶來台灣,透過台灣的團隊進行在地客製化改作,已明文落入移轉訂價查核範圍,須增加在台配置的利潤及納稅義務。
周釧培指出,過去對於OECD國家而言,針對技術在地化的交易案件,已經很習慣融入移轉訂價的規劃,我國政府在查核實務上,其實也重視技術在地化過程中,會要求跨國企業分配更多利潤及納稅義務在台灣子公司,現在隨著法規更新,財政部的態度也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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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釧培舉例,某外商公司持有特定獨門技術資產,但是相關設備賣給台灣客戶時,在部分規格與使用習慣上,要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才能符合台灣客戶需求。周釧培表示,台灣作為技術寶島,這間外商請團隊為客戶進行在地化調整,那麼台灣子公司就參與了無形資產的提升,跨國集團在台的納稅義務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