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宣布,核准中信銀、兆豐銀及上海商銀等3家銀行,以及元大、兆豐、永豐金及國泰等4家證券業者,可針對資產逾新台幣1億元以上的高資產客戶,開辦新財管方案,助吸引台商回流及香港流出資金。
金管會去年底公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推動策略之一包括開放銀行、證券商可進行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先前共有9家銀行、6家證券商提出申請,今天「放榜」,經過書面審查及與未來主要業務負責人面談,核准3家銀行、4家證券商開辦。
3家獲准銀行包括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與公股背景的兆豐銀行,4家獲准券商則為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國泰證券及公股的兆豐證券。
此次有6家銀行申請失敗,外傳包括台新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未出線主因可能與日前爆出理專弊案有關。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僅回應,審查時是綜合考量財務健全性、管理資產規模、守法性、業務規畫、內控制度及風險管理文化有效性、經營業務能力與資源投入情形,以及內部作業程序等面向。
黃光熙表示,最終選出3家銀行核准開辦,主要是考量在業務規畫及公平待客評核結果較佳,同時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如新南向、資金回流、紓困振興貸款方案,在新財管方案的規劃、投入上也更為完善。
黃光熙指出,銀行高資產業務第二批申請受理期間為2021年2月,這次未入選業者可再次提出申請,預計明年第2季公布審查結果。
為進一步強化銀行督導管理責任,金管會要求獲准的3家銀行董事會應設置問責委員會,或指定現有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負責高資產客戶業務負責人的問責制度,未來若發生重大違規,將透過問責制度追查負責人責任。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將以3年為期,定期檢視銀行辦理高資產方案成果,核准續辦或終止業務;3年期間,若銀行發生重大疏失,如理專弊案,會視疏失的嚴重性、與高資產業務的關聯性來審酌,不排除可能要求停辦業務。
在證券商方面,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明,已有6家券商提出申請,4家獲准,1家因近期有遭裁罰已否決,另有1家則還在審核中;獲准的4家券商元大、兆豐、永豐金及國泰,未來可擴大複委託業務,其中元大證券及兆豐證券,還可增加開辦財富管理及債券自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