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靶材大廠光洋科董座鬧雙胞,台鋼董事長王炯棻與原光洋科董事長馬堅勇上演攻防戰,究竟這場經營權大戰在吵什麼呢?整起事件要從王炯棻在 11 月 5 日的光洋科董事會提出解任馬堅勇職務開始,演變至今,最新進展是光洋科獨董今日聲請假處分,阻止台鋼指派獨董吳美慧召開股臨會。
光洋科為國內專業貴金屬與薄膜靶材製造商,原本主要業務是飾品廢料回收提煉貴金屬,近年積極布局半導體前段製程,並成功打入台積電供應鏈,提供晶圓代工先進製程領域所需的靶材,而原本光洋科將在 2022 年進行董監改選,如今董座鬧雙胞,意外掀起光洋科經營權之爭提前開打。
台鋼旗下的易昇鋼鐵目前為光洋科第一大法人股東,持股超過 8%,並在上次改選奪得三席董事,因此台鋼董事長王炯棻在 11 月 5 日董事會中,以光洋科董事玉璟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解任馬堅勇的董事長職務通過,同時選任王炯棻為光洋科新任董事長。
光洋科董事會當日,王炯棻以馬堅勇不適任為由提出解任,理由一為馬堅勇未經董事會決議即私自同意延展新創環保公司的不動產買賣契約解約期限,違反光洋科核決程序,更造成光洋科公司無法解除買賣契約、無法沒收新創環保公司已付買賣價款及無法享有收回不動產的增值利益。
理由二為光洋科今年第二、三季財報有關新創環保公司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揭露事宜,嚴重與買賣契約約定相左,明顯有隱匿情事,致光洋科陷於財務報告有虛偽隱匿不實的法律風險;理由三則是馬堅勇未向簽證會計師揭露前情,刻意欺瞞簽證會計師。
馬堅勇稱仍為光洋科董事長
雙方陣營各執一詞,直接在證交所重大訊息攻防,馬堅勇反擊,強調董事會 11 月 5 日以臨時動議解任自己的董事長職務,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 3 條第 4 項,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外,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的規定,該解任的決議無效。
馬堅勇表示,所有指控均為子虛烏有,關於柳營環科廠三期土地活化案,經光洋科 2018 年 11 月 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代表全權處理,光洋科與新創環保公司的交易均依法為之,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而且王炯棻自稱玉璟代表人,但現場已有長期指派的代表人經卓穎簽到出席。
王炯棻還原董事會當天情況
王炯棻表示,董事會當天光洋科董事洪本展突然提出 12 月 27 日要開股臨會,提前改選董監事,讓在場董事錯愕,而且改派過程絕對合法,因為玉璟在經濟部商業司登記股東為洪德能,對於光洋科在重訊稱玉璟唯一股東為 Gerald,已是誤導視聽、混淆事實。
王炯棻強調,解任馬堅勇關鍵是光洋科與新創環保土地買賣問題,價值超過三億元的重大交易案應提交董事會討論,但馬堅勇上個月擅自跟新創環保簽約,致使光洋科有隱匿財報不實的風險,而且台鋼原本就是大股東,馬堅勇是專業經理人,但現在已經不適任。
年底股臨會鬧雙胞祭假處分
代表光洋科公司派的獨董吳昌伯 11 月 5 日宣布召集 12 月 27 日股東臨時會,代表光洋科市場派的獨董吳美慧卻在 11 月 9 日又宣布搶先在 12 月 24 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因此光洋科今日收到獨立董事吳昌伯聲請假處分 阻止台鋼指派獨董吳美慧召開股臨會。
光洋科公司派表示,主要理由是台鋼為光洋科股東,並指派其代表人林輝政擔任董事,獨立董事吳美慧今年 5 月對外宣稱為台鋼幕僚長,與台鋼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還陪同台鋼董事長王炯棻出席記者會,均顯示吳美慧缺乏獨董的獨立性要求,應當解任,而且議案完全相同,顯無必要。
光洋科公司派、市場派將各自召開臨股會,公司派認為,相同議案仍得於 12 月 27 日股東臨時會表決,因此禁止吳美慧召集會議,對吳美慧根本無任何損害可言,反可節省資源耗費,及投資大眾的繁擾,為這場經營權大戰鳴響前哨戰。
(首圖來源:光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