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被拍賣的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並通知拍賣機關代為扣繳。不過該土地如符合減免規定,則土地所有權人可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一般用地稅率係按土地漲價倍數分三級,分別是20%、30%、40%,如果該土地符合10%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或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等,則減免土地增值稅,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稅務局會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核准減免後,稅務局再通知拍賣機關更正扣繳稅額。
官員提醒民眾,如土地被拍賣,應注意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電動汽機車目前免徵使用牌照稅至2025年12月31日,但若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道路被查獲,移用與被移用車主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處罰,提醒民眾注意。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車輛使用牌照不得移用,一旦被查獲,不管是懸掛他車號牌還是將號牌借給他車使用,縱使已繳稅,也要按全年「應納稅額」處兩倍罰鍰。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都是屬於移用牌照之「行為」,移用牌照是針對所作的行為處罰,與有無繳納使用牌照稅無關聯。
官員補充,即使有繳納稅款也不能扣除;至於處罰對象是牌照被借的車主和懸掛他車牌照車輛的車主,兩車的車主都會處罰。
另外,稅務局表示,近期有發生電動汽機車移用牌照的行為,被查獲的納稅義務人,將會受到處罰,因此提醒民眾勿因一時方便將車輛牌照借給其他車輛使用,也不要將其他車輛牌照懸掛在自己的車上,以免荷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