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產三缺失金管會開罰120萬元

新聞媒體 2021-09-14

金管會對臺產開罰新台幣120萬元並糾正,主因為發現車險理賠缺失,對未承保身心障礙者案件無核保評估紀錄可查,及保戶地址資料檢核控管作業不完善等,要求應遵循內控制度,公平對待身心障礙者。

金管會裁罰主要基於三大事項,第一,臺產被發現有未依保險商品內容予以評估並簽署理賠情事,缺失行為包含辦理車險理賠作業,未取具汽車修理廠開立給要保人/被保險人應負擔自負額憑證影本,也未扣除被保險人應負擔自負額即辦理賠付,或是於全損賠付後,未退還其他未賠付險種及其附加保險或附加條款的未滿期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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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針對身心障礙者未承保案件,沒有不予承保的核保評估紀錄可稽,也未依所訂「平安保險核保作業要點」辦理,同時,對身心障礙保戶的核保作業,同樣也未依照「平安保險核保作業要點」進行。

第三,辦理保戶地址資料檢核控管作業,未能完整建置公司業務員或往來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及銀行營業處所地址檢核資料庫,所訂的檢核機制也尚未建立一致性建檔標準,出現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金管會對臺產開罰120萬元並予以糾正,要求臺產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所訂內部控制程序辦理,避免理賠糾紛,維護消費者權,辦理身心障礙者承保作業,也應確實依被保險人實際體況與投保商品的承保範圍審酌評估,不能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即予以緩保或拒保,構成不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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