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折算率為4.3238比1

稅務會審 2022-01-13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1年1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004706560號

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折算率為4.3238比1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