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5)日宣布,將預告修正相關法規,開放金控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的業務範圍,可以增加保險金信託業務,以提供客戶一站購足服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為利信託業推廣保險金信託業務,及同一金控公司的保險子公司,得針對有保險金信託需求的客戶,提供一站購足服務,金管會將預告修正金控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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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熙表示,保險金信託本質是屬依客戶需求量身訂做設計契約內容的客製化商品,因此,目前並不在共同行銷的業務範圍內。
為促使信託業務充分發揮功能,金管會去年9月1日推動「信託2.0計畫」,並將「放寬行銷推廣信託業務的限制」納為工作項目內容。
因此,為利信託業推廣保險金信託業務,金管會研議修正金控共同行銷辦法,放寬兼營信託業務的銀行及證券商辦理的保險金信託,得由同一金控的保險子公司進行推介及代收件。
金管會並授權信託公會研訂相關配套措施,就保險金信託給付類型、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訂定自律規範,以利業者依循,以便於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金信託內容,降低行銷推廣的複雜度,並避免衍生銷售爭議。
金管會表示,信託2.0計畫,已研議將信託業務納入金控子公司共同行銷業務範圍,保險金信託是第一步,未來還會研議放寬其他信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