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業者對「ESG」不可隨便說說。主管機關要求各投信投顧限期訂相關流程,並從2024年起要定期於永續報告書或公司網站公布前一年度ESG相關資訊揭露。
投信投顧公會依主管機關指示,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環境、社會及治理(ESG)投資與風險管理作業流程暨ESG資訊揭露實務指引」。
該指引要求所有的投信以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的投顧、兼營信託業者,也就涉及全權委託投資或交易的分析、決定、報行及檢討流程都應配合辦理,包括各公司應強化公司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對ESG投資與風險管理監督責任,另外,未來相關業者也須將ESG相關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
該指引已從7月起實施,主管機關要求投信事業應自該指引發布後六個月內調整至符合該指引;投顧事業應自該指引發布施行後一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更明訂相關公司應將ESG因素納入投資管理流程,依投資方針與ESG因素的關聯性,採取合理評估及檢討機制。
此外,相關公司投資研究部門應進行永續投資研究及盡職治理調查等行動。
為利於投資人獲取ESG相關資訊,主管機關也要求投信投顧業者應於永續報告書或公司網站發布定期評估報告並明列應揭露事項。也就是適用的投信投顧及信託業者應自2024年起定期於永續報告書或公司網站公布前一年度ESG相關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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