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續衝擊各行各業,影響就業市場,勞動部為拓增短期工作機會的供應管道,創造多元化、在地化的工作機會,協助更多勞工上工,度過疫情衝擊,自110年6月29日起,將輔導民間團體也可以參與即時上工計畫,提供職缺,協助政府推動防疫、社會公益或社區關懷等工作,有意願擔任用人單位的民間團體,可向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地分署提出申請。
民間團體擔任用人單位 增加民眾上工機會
申請計畫的民間團體,必須是依據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依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農會、漁會或工會,可申請1次最長補助3個月。
民眾只要是年滿十五歲國民或獲准居留工作的外陸籍(含港澳)配偶,都可以申請參加。每人每小時工作核給基本工資時薪160元、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如工作內容涉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觸風險者,可另外提供防疫津貼,依每月工時最高80小時計算,每人每月新臺幣2千元,依實際上工時數按比例核給。
政府和民間團體合作協助民眾上工
隨著疫情影響時間延長,待協助的民眾將持續增加,勞動部表示希望透過和民間團體的合作,幫助更多民眾在這段過渡期間穩定經濟生活。有意申請計畫的民間團體可以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各分署聯絡資訊如下:
(一)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536。
(二)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211。
(三)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2114、2124、2130。
(四)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150。
(五)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2316。
- 業務單位: 勞動力發展署
- 聯絡電話: 02-8995-6000
- 發布單位: 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 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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