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力拚「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29日公布首屆永續金融評鑑指標。金管會綜規處處長胡則華指出,首屆納入評鑑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業等58家公司,評鑑指標分為四塊:「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受評機構應在2023年8月15日前申報並上傳相關評鑑資料,預計於明年12月底前按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但會進行表揚。
胡則華指出,為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氣候變遷及ESG相關風險之能力,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及實體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金融研訓院、保發中心及證基會配合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發布第一屆(112年)永續金融評鑑作業指標,正式啟動國內首次對金融機構進行之永續金融評鑑作業。
評鑑考量金融各業不同業務特性和風險,設計質化與量化題組,包括共同指標112題及分業指標58題,分為「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永續發展綜合指標」主要聚焦整體永續發展目標、永續治理架構、氣候風險管理及國際接軌等面向。
第一屆受評對象為全體本國銀行(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純網路銀行)、上市櫃及非屬集團企業且股本達新台幣50億元以上的證券商、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國內再保險業,計35家銀行、9 家證券商、8家壽險業、5家產險業及1家再保險業接受永續金融評鑑。
胡則華指出,永續金融評鑑主要參考國際標準及國內金融業發展進程,搭配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項目及作法,建構兼容國內外永續金融發展趨勢的評鑑機制。
受評機構應於112年8月15日前申報並上傳相關評鑑資料,屆時將由研訓院、保發中心及證基會聯合組成評鑑作業小組,就受評機構揭露的2022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預計112年12月底前按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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