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小整理

稅務會審 2021-04-2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考量我國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穩定趨緩,今(110)年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維持1個月自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另於下列期間提供加班收件:
一、110年5月3日、5月25日至28日及5月31日中午。
二、110年5月31日延長至當日晚間7時。
    該分局呼籲,疫情期間請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多利用網路申報,以減少長時間過多人群聚集的風險,如申報期間仍有至國稅局尋求服務之需求,請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
    該分局特別提醒,採網路申報者,於申報成功後,附件需於6月29日前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於6月30日前將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送交國稅局。
    該分局說明,109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
    該分局補充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內,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依財政部109年3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904533690號令規定,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達3年(36期)。
  如對上述作業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雲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馮瀞儀 
電話:(05)5345573轉113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