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壞性烏龍查驗可申請賠償

新聞媒體 2021-02-07

因應保齡球烏龍查驗事件,財政部最新修正「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訂定規範,若民眾未被通知物品遭海關破壞性查驗,海關將在7日後以書面發函告知,民眾可提出申請賠償、依申報金額理賠。

日前有民眾喜好打保齡球,特別向國外廠商下單特製保齡球,進口報關時,海關懷疑保齡球內藏有非法物品,在報關人員陪同下,海關依法採取破壞性查驗,但最後發現無異狀,因此請報關人員通知貨主、依法向台北關申請賠償。然而,報關人員未確實告知進出口人,導致民眾誤以為物品莫名遭海關破壞也求償無門。

為加速辦理破壞性查驗補償,海關制訂處理程序,海關若採破壞性查驗,即日起將主動通知報關業者轉告物主,物主可向海關申請補償,若七日內未收到物主補償申請,海關將另外以書面通知,加強落實補償申請通知程序。

另外,針對破壞性查驗補償金,海關是依據「申報金額」依損害或復原程度按比例理賠。官員指出,海關了解進出口物品重要性,若非必要不會使用破壞性查驗,因此近三年我國使用破壞性查驗方式不到1千件、賠償案件數僅1件。他指出,通常都是有確切證據像是X光機掃描到、緝毒犬鎖定查緝等情況才會採用破壞性查驗。

舉例來說,若未來民眾進口10萬元物品,遭海關烏龍查驗讓物品全數損壞,若報關業者未通知、導致民眾未申請賠償,海關在七日後將以書面發函通知,只要民眾提出申請,即可拿到全額賠償。

關務署也表示,近年來民眾消費習慣改變,海外網購盛行,每年進口包裹數量大幅增加,從2017年至2020年,數量就由3,800萬筆大增至7千萬筆以上,但2020年也查到237件違規包裹、重量共278.87公斤,為避免非法物品如毒品、未申報的動植物等流入我國,海關將持續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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