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養殖為主、光電為輔原則不變,綠電發展已成國家產業關鍵需求
至於台南七股光電的議題,經濟部能源局也說明太陽光電的設置,大多以土地以複合式利用或於不適合農用的閒置土地為主。而漁電共生的「養殖為主、光電為輔」原則並未改變,除了要求取得地主同意,也必需取得養殖戶同意始能設置。此外透過太陽光電的設置,可協助魚塭改善養殖環境,如強化塭堤、改善排水及水質監控等。
能源局指出,去年11月起,已在七股成立工作站,來協助當地減少施工階段對當地交通與養殖的影響,並且協調太陽光電施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路損、漁損或鄰損問題。各界關切的台南台61以西,中央與地方也表達不開放設置光電的立場。除了台南市政府已公開表示,台南台61以西土地,不同意業者設置光電外,能源局也未將該地區劃設為漁電共生專區,以避免業者於該地設置漁電共生。
經濟部表示,國際大廠紛紛響應RE100的目標,而RE100對於綠電定義則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並未包含核能。隨著國內產業出口發展的需要,國內風力、光電等綠電建置,仍需要持續加快腳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已在朝野合作下,於今年5月29日三讀通過,希望能夠讓再生能源發展在有序前提下持續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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