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公司營運成本恐增加

新聞媒體 2020-07-25

開曼群島日前發布經濟實質細則3.0,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分析,由於該細則將股利收入認定為「集團總部」業務的收益,將可能影響許多KY上市公司,抬高海外營運成本。

安侯建業協理任之恒表示,所謂的跨國集團總部,是指為集團企業提供高階管理、承擔或管理風險、或提出指導意見等業務,其實從OECD的立場來看,只要公司沒有取得相關收入,譬如作為集團成本承擔中心,應該也不會衍生有害租稅競爭的疑慮,也就不必承擔多聘當地員工、召開董事會等經濟實質要求。

然而在開曼群島新發布的細則3.0版本中,擴大解釋「相關收入」的定義,安侯建業執行副總林棠妮指出,即使公司沒有就管理或指導業務總部收取酬勞,開曼群島仍會認為,當地公司可透過股息及投資收益等環節受益,仍必須受經濟實質法規範。因此像許多台商跨國集團經營KY上市公司的架構,就須留意是否已被開曼群島視在經營「集團總部」的業務。開曼群島積極爭取10月從歐盟稅務不合作黑名單中除名,後續修法恐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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