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炒房政策加大,研擬將房地合一稅短期認定期間從二年延長至三年,對此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贊成政策抑制短線投資客炒房,不過相關政策應排除生產者、亦即建商,以及參與都更之地主,且境內法人實質稅率已加計短期交易稅負,若再納入欠缺合理性。
于俊明指出,公會對於政策打炒房相當支持,不過政策適用對象應該排除生產者建商以及參與都更的地主;他分析,建商是生產者,如果加稅對象是生產者,開發商將無所適從。另外政府獎勵民眾參與都更,但都更案完工後,住戶分回房子若出售也要視同炒房投資客被課重稅,也將削弱民眾參與都更的意願,因此建議政府擬定相關政策時,應排除建商和都更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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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分析,目前境內法人持有不動產獲利,光是營業所得稅20%、綜合所得稅約28%,合計實質稅率約42.4%,若再加上未分配盈餘稅5%,實質稅率將提高至45.28%。在實質稅率就已超過四成的考量,因此當年政府未將境內法人納入房地合一稅的徵收對象。
不過,此次政府研擬將境內公司法人適用房地合一稅之短期高稅率,于俊明指出,實質稅率將是45%(兩年內買賣)加上綜所稅28%,相當於60.4%高稅負,若再加計未分配盈餘5%,實質稅率將拉高至62.38%,超過六成的高稅負、欠缺合理性,建議要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