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營利事業擴大書審率打8折

稅務會審 2022-05-0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適用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110年度擴大書審要點)申報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按其實際營業月份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計算),其適用擴大書審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行業別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該所舉例說明,甲公司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500萬元,按110年度擴大書審要點,其經營行業別之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為6%,因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500萬元較109年度核定營業收入淨額900萬元,減少達44%〔(500萬元-900萬元)/900萬元〕,符合110年度擴大書審要點所訂受疫情影響之適用條件,因此,甲公司於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時,可按純益率4.8%(即6%*80%)計算全年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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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 石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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