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函釋指出,如涉及重病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投保、躉繳投保、密集投保、舉債投保、鉅額投保、保費略高,及人壽保單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人等九情況,不論保險公司理賠與否,國稅局採個案審核,將保單價值視為遺產課10%~20%遺產稅。

我國壽險業者7月初公布保單利率水準,新台幣保單利率普遍調降0.1個百分點,台灣壽險保單高利率時代已過,國人投保目的從投資轉為節稅。

官員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原則上一般避稅行為不會另外裁處漏稅罰,但若是民眾在申報或調查時,隱匿事實或有虛偽不實陳述,國稅局仍會裁罰補稅。

財政部今年7月重新檢討「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參考特徵」,認定九大類壽險保單投保方式有較高可能屬於刻意隱匿或是生前重病投保等情況,國稅局將採取實質課稅原則,按照個案一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