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放海外子公司,將成新一波查稅重點,據瞭解,財政部將於近期預告修法,跟進OECD對無形資產價值認定、新增估價方式,追獵跨國企業移出海外的利潤。
勤業眾信會計師張宗銘表示,為銜接國際間反避稅趨勢,財政部已在研議跟進OECD規定,修訂《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強化對無形資產受控交易的規範,日前相關專業團體皆已接獲徵詢意見。
跨國企業有幾種常見的無形資產操作模式,張宗銘分析,譬如說針對特定商標或專利進行移轉,或是一次買賣移轉整籃專利包,也常見透過股權買賣方式,取得目標企業所有權,間接取得對方所擁有的無形資產;若不是直接買斷移轉,無形資產也常有使用權交易,譬如授權使用商標或專利的授權。
張宗銘指出,根據OECD所提供的移轉訂價指導原則,財政部可能會有幾項修法重點,首先是無形資產價值認定方面,企業若透過投入開發、價值提升 、維護、保護及開發利用等活動,為無形資產創造價值,該專利或商機的法定所有權人,需將收益按貢獻比例分配出來。
第二項修法重點,則是導入外部機構協助無形資產評價,張宗銘指出,過去針對無形資產的移轉訂價,法規現有的評價方式不見得合用,使企業在面對稅務機關查核時,需要花費較大的時間成本,與稅務機關溝通無形資產交易的佐證,增加企業稅務成本。
張宗銘認為,修法之後,對無形資產移轉訂價將有更明確的規範與定義,雖然增加跨國企業在交易上的遵循成本,但有助於減少徵納雙方的爭議。
財政部官員受訪證實,部內確實已在研議無形資產相關法制強化作業,近期內將會預告法規修正草案,原則上將呼應OECD的指導原則,要求企業在移轉訂價報告中,強化風險分析,將持續向社會各界募集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