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1)日拍板《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將讓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得運用其學校空間設置長照機構,並藉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可同時滿足私校轉型退場出路、相關科系學生就業及增加長照床位三項需求。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增列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學校,得為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設立主體,以運用其學校空間,設置長照機構,並藉由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持續促進長照資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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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指出,本次修法也將給付支付新制與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予以法制化,另並加強長照服務機構管理,增列公布違法機構名稱及負責人的規定,以強化使用者權益保障。
衛福部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已設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共有1,662家、10.9萬餘床,透過公私協力方式,而現有及已核定布建中的總供給床數達13.3萬餘床,預估到2030年需求人數約17.58餘萬人,缺口數約4.28萬床。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說明,將在2021年至2030年之間,分成兩階段來布建,以滿足上述缺口需求。
政委林萬億說,有相關科系的私校傳達對此修法十分期待,且在和各縣市談布建住宿型機構時,也有縣市和當地學校提出盼盡量減少行政冗長,目前已有若干學校在談,要利用其閒置教室或空間,轉型設置住宿型機構。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司長祝健芳補充,期待藉修法讓有相關科系、有意願且有校地與空間的學校可投入此事,藉由免去還要額外設立長照法人,能讓更多單位能投入住宿式長照床位,畢竟每床都要約三年時間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