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台灣)銀行出售消金業務引發員工反彈,花旗銀行勞資雙方7日召開「第一次正式協商會議」,由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秘書長韓仕賢主持、勞動部代表均同時與會,歷經約五小時多的討論,雙方初步共識為決議農曆年前再召開一次協商會議。
花旗銀行則在晚間9點多,提供經律師過目的勞資協商會議重要三點結論:一、在首度召開正式協商會議上,雙方先就工會參與協商代表給予會務公假達成共識,以促使未來會議可順利進行。二、會議討論主軸為員工安置方案,工會已於會前提出方案內容包括留任獎金、年資結清方案、交易獎金及移轉後之工作保障等。資方亦會中提出對應方案,並向工會說明。
第三部分,花旗銀說,會議中雙方初步就各自方案交換意見,雙方內容雖有相當的落差,但仍有繼續協商意願,將於農曆年前舉行第二次會議,再次尋求共識。
韓仕賢表示,花旗(台灣)銀與工會共計十多位人員出席此次首度協商,雙方訴求都有一些落差與差距,這次花旗(台灣)銀更了解工會的訴求,也聽見了工會聲音,由於還需要回報花旗美國總部,預計將在農曆年前針對工會的所有訴求明確回應,並有具體方案,因此決議農曆年前再次開會。
7日的勞資協商會議聚焦兩大議題,包括員工安置方案與限制員工三年不得轉職密約等內容,花旗銀行工會初步規劃,將在農曆年前再次會議、聆聽資方全部回應後,農曆年後召開代表大會討論細節及因應方式。
花旗工會因為認定花旗集團為求高價出售消金業務,與15家以上金融機構簽訂密約,使簽約的金融機構三年內都不得招聘花旗員工。工會控訴,在密約被揭發後,花旗銀宣稱不會阻止員工轉職,企圖模糊花旗「禁止金融同業聘用花旗員工,使員工轉職碰壁」的問題核心。花旗工會指出,密約禁止其他銀行招聘花旗員工,是為了保有花旗消金的價值,是將「花旗的商業利益」置於「勞工權益」之上。
花旗銀、工會協商會議 決議農曆年前再開一次 拒配合綠修憲演出 藍籲召開國是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