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本年5月31日。

稅務會審 2021-06-0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3級,實施全國性限制措施,財政部於110年5月18日公告本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及繳納期間截止日,由本年5月17日(因5月15日遇例假日依規定順延至第1個上班日)延至同年月31日。

該局說明,鑑於國內疫情升溫,為降低群聚風險,財政部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實施全國性限制措施,營業人或產製廠商之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雖無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情形,惟為配合上開防疫措施仍有無法於本年5月17日前完成本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情形,為兼顧實情,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上開稅目所屬月期的申報繳納期間至本年5月31日。

該局提醒,防疫期間,納稅義務人請儘可能利用線上繳納方式繳納稅款,仍有臨櫃繳納需求的納稅義務人,於延長申報繳納期限(5月31日)前,可持原繳納期限(5月17日)的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惟如欲前往便利商店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請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重新列印展延繳納期限繳款書,始可繳納(相關因應繳納方式如附表)。

該局呼籲,團結防疫共度難關,請納稅義務人多使用網路申報及線上繳納方式安心在家報稅,如有申報及繳稅問題,可多利用電話(詳各地區國稅局電話)或粉絲專頁洽詢,亦可撥打免付費網路申報操作諮詢電話0809-085-188,就能安全防疫輕鬆快速報稅,避免群聚感染的風險,讓疫情斷鏈,是我們大家的責任。

各地區國稅局諮詢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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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聯絡人:徵收科張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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