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2條、第3條、第10條條文

稅務會審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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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0904558000號

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2條、第3條、第1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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