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2日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中聯公司與茂聯實業結合。公平會表示,中聯因承作煉鋼副產物資源化業務,而向茂聯實業承租土地,鑑於中聯長期用地需求及業務發展規畫,進而打算以取得茂聯公司全數股份,獲得茂聯實業的土地。
公平會考慮中聯主要產銷「高爐石粉」、「轉爐石資源化處理」產品,茂聯主要從事「不動產租賃」,兩家公司結合並沒有水平競爭關係,也沒上、下游垂直交易關係。
公平會指出,也因兩家公司結合業務並沒有法令管制,技術進步尚不致造成兩家公司結合後會成水平或垂直競爭關係,且兩家公司也都沒有打算在結合以外的跨業發展計畫,也就是說,兩家公司結合後,並不會改變相關市場結構,也不具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公平會審議後認為,兩家公司結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且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