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秉持協助服務納稅人精神,針對徵納雙方因稅捐稽徵發生之爭議,進行溝通協調,同時受理納稅人有關行政權益維護之申訴與陳情,以及提供納稅人即時尋求行政救濟書狀、法令、案例資料、資料搜尋方法及事項等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期望透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機制,使政府機關換位思考並瞭解納稅人實際需求,適時提供必要協助,以保障其權益,共創徵納雙贏,營造優質賦稅環境。
該分局強調,納稅人可透過書面、言詞、電話、傳真及網路等5種方式申請協助,納保官受理申請後,如果不方便至轄管國稅稽徵單位進行面談或協調,還可透過就近國稅稽徵單位使用視訊設備,或於住家、辦公處所等適宜地點,使用個人手機、平板或電腦透過視訊軟體,以影音傳輸之視訊方式,與專屬納保官諮詢法令或面談。
該分局建議,欲知更多資訊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網址:https://www.ntbca.gov.tw)查詢,即可得知相關資訊,歡迎民眾多加使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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