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菸酒,財政部國庫署昨(5)日宣布,將提高超量攜帶捲菸裁罰基準,從現行每條裁罰500元,加倍為每條處1,000元罰鍰;也調整雪茄、酒品罰則。為給予一定緩衝期,新裁罰基準將自2021年元旦起正式上路。
國庫署昨日修正發布「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副署長顏春蘭表示,修正作業要點共分為三大塊。首先提高捲菸罰鍰,現行規定超量攜帶捲菸,每條(200支)處500元,修正後為每條1,000元罰鍰。
第二,針對雪茄,現行並未區分是否為「葉捲」雪茄,由於非葉捲雪茄市價低於葉捲雪茄,此次修正也做出區別,非葉捲雪茄菸裁罰基準為每25支處500元罰鍰,葉捲雪茄則維持現行規定,每25支處4,000元罰鍰。
第三,酒品方面,現行是按酒品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修正後則以酒精成分為界線,超過10%者每公升處2,000元;酒精10%以下者,每公升處500元罰鍰。
至於菸絲此次則未修正,仍維持每磅處3,000元罰鍰。
依規定,入境旅客可攜帶菸酒的免稅數量,分別是捲菸一條、菸絲一磅、雪茄25支、酒一公升,超過免稅數量應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繳稅,若查獲超量攜帶將依規定裁罰。
國庫署表示,自菸稅調漲後,應稅菸品與免稅菸品價差擴大,一條菸價差就可能達到600元,不過現行罰則,超量攜帶每條捲菸僅罰500元,顯然不合理,恐讓業者認為仍有利可圖,鋌而走險走私,因此自去年10月起開始檢討相關作法,希望能更達到嚇阻效果。
顏春蘭提醒,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將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依規定裁罰,財政部呼籲入境旅客若有超量攜帶,應誠實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