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查得民眾以翻拍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稱兌獎APP)冒領中獎獎金,已該當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獎金並將相關不法事證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該局說明,財政部為提升民眾兌獎便利性,推出兌獎APP,中獎者若持有已歸戶手機條碼之雲端發票,可利用兌獎APP中的「我要領獎」功能,設定領獎帳戶,經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比對發票資訊無誤後,中獎獎金將即時匯入指定帳戶,提供全部獎別即時及24小時兌領獎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若取得電子發票證明聯且中獎獎項為五、六獎,亦可利用兌獎APP中的「我要領獎」功能,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並設定領獎帳戶以完成兌獎。惟有接獲民眾反映,以持有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兌獎,卻被告知中獎獎金已被兌領。經查明係民眾中獎後曾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在未遮蔽QR CODE的情況下上傳至Facebook或Line等社群軟體,以周知友人中獎喜訊,卻遭人翻拍該張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兌獎APP冒領中獎獎金。所轄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向翻拍冒領獎金者具函追回獎金,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而中獎民眾之兌獎權益將不受影響。
該局舉例說明,A君在社群網站搜尋其他民眾上傳之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照片,並以手機使用兌獎APP掃描該照片上之QR CODE進行兌獎,且設定其友人B君帳戶為自動領獎帳戶,因其不法手段致財政部兌獎系統陷於錯誤,而誤以B君為中獎發票持有人,將中獎獎金匯入B君帳戶內,A君再自該帳戶取得該中獎獎金。該局調查後,將A君相關不法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案經判決確定,A君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依刑法規定處罰。
該局呼籲,為維護統一發票中獎兌領獎之權益,請民眾勿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至網路分享,以免遭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更不應翻拍網路上之中獎發票,不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經查明除將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追回獎金外,並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聯絡人:銷售稅組賴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