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課貨物稅優惠原為2021年底屆滿,為扶植我國電動車產業,財政部常務次長李慶華19日指出,財政部與經濟部已取得共識,預計將延長實施四年至2025年12月31日,估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
電動車現行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減免貨物稅,原本皆為2021年底到期,財政部研擬皆延長四年。依照2020年統計,每年估計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每年減免稅收達3.6億元。
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財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主要為電動汽車輛數持續成長,而電動機車多數比照125CC以下燃油機車,原本就免徵牌照稅。
李慶華表示,財政部已提出牌照稅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送入行政院處理,估計未來可順利完成三讀。
另貨物稅條例第12-3條規定,電動車出廠價格在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僅課徵超過140萬元以上部分,同樣為2021年底到期。李慶華指出,經濟部已提出稅式支出評估,財政部也大致完成審核,原則上財經兩部皆有共識再延長四年。
李慶華指出,因貨物稅條例規定電動車貨物稅優惠免修法,由財經兩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展延,目前財政部已將延長建議送至行政院審理,只要行政院公告後即可生效。
依交通部機統計,電動汽車、電動機車近四年分別增加10,283輛、34.1萬輛,比原本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數量皆多出近一倍,顯見電動車成長量能較預期更佳。根據經濟部統計,電動車近四年免稅優惠已帶動電動汽車產值571億元、電動機車產值378億元,合計9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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