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幼兒扣除額三類不適用

新聞媒體 2021-03-13

今年綜所稅申報即將到來,高雄國稅局提醒,長照、幼兒學前等二大特別扣除額,皆附有同樣的排富條款,包括高所得級距族群、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稅、免稅所得過高等三類族群,皆無法享有前述節稅優惠。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果家中有長輩需要使用長照服務,或是家中有扶養未滿五歲的幼兒,每人每年最高可從稅前所得中扣除12萬元,達到節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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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二項扣除額都另訂有排富條款,官員表示,首先最主要的標準,是看所得淨額適用級距,當年度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報稅時,如果減除幼兒學前及長照特別扣除額後,適用綜所稅率仍在20%以上的族群,將被排除在減免範圍之外。

從今年申報綜所稅的標準來看,官員指出,意即在減除相關扣除額後,綜合所得淨額未超過121萬元者,才可以適用長照及幼兒學前扣除額。

第二類被排除的族群,則是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課稅的大股戶們,官員表示,投資公司股票、股權,從而獲得的股利所得,目前有二種課稅方式,一種是合併到綜合所得總額,跟各種所得所得合計課稅,另一種是單獨按28%稅率分開計稅。

官員表示,其實大股戶的族群,跟第一類高所得族群比較類似,通常是年收淨額超過242萬元的高所得者,因為綜所稅適用30%以上稅率,因此才要將股利所得分離課稅。

第三類排富條款指定的對象,是年度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的族群,官員表示,這類情況比較複雜,基本所得額是綜合所得總額,再加上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以及各類免稅所得等,依今年申報的情況來看,可能海外所得較高、或年度間有領到大筆保險給付者,面臨到排富條款的可能性也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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