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美國集體訴訟案支付300萬美元和解基金和解

新聞媒體 2021-05-05


根據晶圓代工大廠聯電於 4 日盤後所發出的重大訊息公告表示,美國司法部控訴聯電違反營業秘密保護法,衍生集體訴訟案。對此,美國法院核准聯電與原告和解,聯電將支付 300 萬美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

聯電在公告中指出,因先前美國司法部在美國依相關美國法律對本公司起訴,衍生原告 Kevin D. Meyer 於 108 年代表自己及其他購買本公司美國存託憑證 (ADR) 之人,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本公司及若干高階經理人以違反美國 1934 年證券交易法及 Rule 10b-5 等為由,提起集體訴訟 (Class Action)。

聯電公告還表示,法院於美東時間 2021 年 5 月 3 日核准公司等與原告 Kevin D. Meyer 等人集體訴訟和解協議。依判決核准之和解協議,本公司支付美金 300 萬元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基金,用於分配予參與集體訴訟之原告及支付原告律師及法院相關費用,該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較了解,美國司法部是在 2018 年 11 月控訴聯電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案件。而聯電 2020 年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美國司法部同意對聯電撤銷包括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記憶體大廠美光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金額從 4 億到 87.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而當時聯電也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 6,000 萬美元的罰金,並在 3 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與美國司法部進行合作。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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