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暑期工讀生,雇主應自其到職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資薪酬 2020-06-06

學生暑假打工季節即將來臨,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於暑假期間僱用工讀生,不論工作時間長短,應自到職當日起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並覈實申報勞退月提繳工資,且退休金必須由雇主全額繳納,不得自工讀生薪水內扣減。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退休金可以累積帶著走,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另外,同時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每份工作身分都適用勞動基準法,則每位雇主都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勞動部表示,暑假打工時間雖短,工讀生仍需仔細核對雇主每月以書面通知已提繳之退休金金額,或向勞保局查詢雇主有沒有幫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有發現不符,應即時向雇主反映,要求雇主依規定申報,以免權益受損。查詢管道的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查閱。

 

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儘管是工讀生,仍與一般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事業單位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讀生,於到職當日辦理提繳勞工退休金,不因其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型態係兼職或全職而有所差別,以符規定避免受罰。

 

 

  • 業務單位: 勞動福祉退休司
  • 聯絡電話: 02-8995-6866
  • 發布單位: 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 1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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